【此通知和特此通知的区别】在日常公文写作中,“此通知”和“特此通知”是常见的结束语,常用于正式文件的结尾部分。虽然两者都用于通知事项的结束,但它们在使用场合、语气和正式程度上存在一定差异。以下是对这两个表达的详细对比总结。
一、
“此通知”是一种较为简洁、通用的结束语,适用于一般性通知或普通公文,语气较为平实,不带有特别强调的意味。而“特此通知”则更加强调通知的正式性和权威性,通常用于较为重要或需要引起重视的通知内容,语气更为庄重。
从使用频率来看,“此通知”更为常见,尤其是在基层单位或日常工作中;而“特此通知”多见于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等正式场合的公文中。
此外,在格式上,“特此通知”往往出现在通知的末尾,有时会单独成段,以突出其重要性;而“此通知”则多与正文内容紧密相连,较少单独成段。
二、对比表格
项目 | 此通知 | 特此通知 |
用途 | 一般性通知,语气较平实 | 正式、重要的通知,语气较庄重 |
正式程度 | 较低 | 较高 |
使用场景 | 基层单位、日常公文 | 政府机关、正式文件 |
强调程度 | 无明显强调 | 强调通知的重要性 |
语法结构 | 简洁直接 | 更加正式规范 |
是否单独成段 | 通常与正文连用 | 常单独成段,突出其作用 |
频率 | 高 | 低 |
三、使用建议
- 若通知内容较为简单、非重点事项,可使用“此通知”。
- 若通知涉及重要政策、重大事项或需引起高度重视的内容,建议使用“特此通知”。
- 在正式文件中,可根据通知的性质和级别选择合适的结束语,以体现专业性和规范性。
通过合理选择“此通知”或“特此通知”,可以提升公文的准确性和专业性,确保信息传达的有效性。